# 泰国银行要求银行查明฿500万现金的来源，而不只是去向

> 自4月1日起，在泰国银行网点提取฿500万或以上现金须说明用途。一项征询意见至9月3日的草案拟将同一测试扩展至现金存款、纸币兑换和外币兑换，自10月15日起实施。这对在普吉交易中以现金支付或收款的人意味着什么。

通过泰国银行转移现金正变得双向都更难。自4月1日起，客户在一天内提取฿500万或以上现金，就必须告知银行资金用途。目前正在公开征询意见的一项修订草案，拟将同样的测试应用于流入的资金——现金存款、泰铢纸币兑换、用现金购买支票或汇票，以及买卖或兑换外币纸币。泰国银行 (Bank of Thailand) 于8月5日开始征询意见，9月3日截止，拟定修订后的规则于2026年10月15日生效。

对普吉的一笔交易来说，这并非抽象概念。฿500万相当于一套普通一居室公寓的价格，远低于一套别墅的定金。该规则不涉及银行转账。

## 目前已生效的规定

泰国银行于2026年3月19日发布现行规则，载于10/2569号新闻公告。规则源自关于管理金融机构现金相关交易风险的16/2569号泰国银行公告，并自2026年4月1日起生效。

其实质是一个门槛加一个问题。当客户在一天内进行฿500万或以上的现金交易时，银行必须对该客户进行深入的事实核查——询问交易目的，或要求提供支持资金用途的文件。当某笔交易相较于一般惯例或该客户自身的正常行为显得异常时，银行必须向泰国银行报告。

其涵盖范围比相关报道所暗示的要窄。该条件仅适用于在网点提取的现金，以及未存入账户而直接开具或兑现的现金支票。银行转账和存入账户的划线支票，即便金额达到฿500万或以上，仍可照常进行。泰国银行还要求各银行不要因这些审查给客户造成不必要的负担，并为受审查影响的客户提供快速、公平的处理渠道。

## 草案及其新增内容

征询意见于8月5日启动，至9月3日结束，拟定生效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，据InfoQuest和《The Standard》于8月10日报道。该草案将"现金相关交易"的范围扩大至接收现金存款、兑换泰铢纸币、接收现金以开具支票和汇票，以及买卖或兑换外币纸币——这些均在已涵盖的取款之外新增。

草案中包含五项义务。银行须要求客户本人或其代理人，在每笔现金交易前完成身份识别或核实。须分析客户行为，并使其风险应对方式与之相匹配。须优先引导客户使用比现金更安全、资金流向可追溯的方式。对于异常交易，或一天内任何达到฿500万或以上的现金交易，须核查客户数据及其正常交易行为，并判断这笔具体的现金交易是否合理和必要；若存在不一致、不合理或存疑之处，须将其视为高风险并开展强化的客户尽职调查，若该审查无法完成，则不得进行该笔交易。最后，须持续监测和识别现金行为，并定期修订应对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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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泰国银行的现金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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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泰国银行10/2569号新闻公告，2026年3月19日；草案内容据InfoQuest和《The Standard》报道，2026年8月10日
```

## 取款规则已产生的效果

泰国银行行长 Vithai Ratanakorn 在7月11日表示，据《Daily News》报道，在门槛生效后的头两到三个月内，大额现金提取下降了约35%。他将银行采用的审查方式描述为询问客户为何需要现金——为何转账不可行、为何支票不可行——并表示真实的商业需求仍能得到满足。

在黄金方面，他给出了更明确的数字。在央行要求对异常黄金交易进行报告后，月度黄金提取量从平均约4,000公斤降至约700公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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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itle: 报告规则实施前后的月度黄金提取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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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ource: 泰国银行行长 Vithai Ratanakorn，据《Daily News》报道，2026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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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"实施前": 4000
  "实施后": 7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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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同一番讲话中，他直接提到了房地产。《Daily News》报道称，他举出一个用现金购买价值฿1亿别墅的案例，并表示央行正在寻找限制房地产领域灰色资金的方法——其中可能包括未来出台禁止现金付款的措施。这是一项已表明的意向，而非一项规则：目前尚未发布此类措施，报道也未透露该别墅的位置。

## 受影响对象

任何一方涉及泰国房地产交易中实物现金往来的人。在现行规则下，回答这一问题的是付款方，在提款那一刻。在草案下，收款方在存款那一刻也须回答同样的问题——即将售房款存入银行的卖方、将佣金存入银行的中介、将订金存入银行的开发商。

在外国配额范围内购买公寓的外国买家，从结构上看基本不受此影响。因为这类购房款本就须以外币汇入泰国，由接收银行开具土地厅在过户当天所需的FET表格。电汇不属于现金交易，草案也没有将其变为现金交易。

风险集中在交易中以现金结算的部分——以纸币交付的订金、在开发商办公室支付的定金、居民之间私下进行的别墅或土地买卖，以及偏好现金的卖方。草案并未涉及买卖双方之间的现金交接本身——它涉及的是交接两端的银行环节，即支撑现金的提款和存入现金的存款。

## 对普吉房产可能意味着什么

这是 Houseviser 的分析，并非任何来源就该岛所作的表述。该草案的实际效果是，交易中的现金环节在双方都将新增文件要求，而这一门槛正是普吉大多数交易都会触及的水平。现金从来都不是房产交易中更快的选项——它只是更隐蔽的选项——而该草案削减了大部分的隐蔽性，同时未触及电汇的速度。

第二层效果体现在时间，而非价格上。若银行认定某笔现金交易不一致、不合理或存疑，就必须在放款或收款前完成强化尽职调查，且若该审查无法完成则须拒绝该笔交易——这是电汇不存在的失败风险。任何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日期和现金付款方式的一方，如今都承担着3月以前并不存在的时间安排风险。补救办法很直接：在合同中约定资金流向可追溯的付款方式，这也正是草案希望银行引导客户采用的方式。

行长关于可能禁止房地产现金付款的言论，值得留意而非据此行动。它描述的是一种发展方向，而这个方向一直保持一致——先是黄金，再是取款，然后是存款。

## 仍然未知的信息

该草案仍只是草案。征询意见将持续至9月3日，最终文本以及根据反馈意见所作的任何修改均尚未公布。10月15日这一日期，是征询意见开始时表明的意向。

银行在实践中将如何对待一笔合法、有完整文件支持的房产付款，也尚不明确——一份已签署的买卖合同是否本身就能满足合理性测试，还是客户仍会被要求转向电汇。已公布的材料中未列出任何获批用途清单。目前也不存在任何限制房产现金付款的具体措施，只有一项表示正在考虑的声明。

## 相关指南与数据

若您交易中的付款将以现金方式进行，以下指南介绍了其他方式及各自所需的文件——代管账户 (escrow)、外国公寓买家本就需要的FET表格、开设泰国银行账户，以及过户当天在土地厅实际发生的流程。普吉当前的报价见 [/prices](/zh/prices)。

